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梁珊)因偷割稻谷的问题,两位70多岁的老人动起了手,结果一人被打伤。这场因打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经法院重审程序后历时两年多,双方身心俱疲。6月11日,北流法院再次组织调解,双方终在法官的协调下达成和解。
2016年11月,李某某在责任田收割稻谷时,遭到朱某某的阻拦,朱某某辱骂李某某偷割了她的稻谷,两人遂发生口角,朱某某一气之下用扁担殴打李某某的头部、腰部,造成李某某头部流血不止,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李某某构成轻微伤。为此,李某某将朱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某赔偿经济损失7200元。
庭审中,被告朱某某称,李某某侵占了她的责任田,偷割稻谷有错在先,而自己是一级精神病人,没有行为辨别能力,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该案经一、二审后进入重审程序,北流法院的曾昭胜法官主办该案。曾法官考虑到当事双方已70多岁,精神状况都不好,而该案审理时间已长,继续纠缠将对双方造成极大的身心折磨,且两人是邻居,对生活也会带来不良影响。于是,曾法官多次联系双方的子女,共同做老人的心理疏导工作。
6月11日上午,在法官及双方子女的努力下,两位古稀老人终达成调解协议,朱某某当场支付5600元给李某某,双方两年的纠纷得以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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