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闫茂盛李煜
近年来,涟源市公安局积极探索推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警务机制改革,将交警职能向派出所延伸,实行“队所合一,联勤联动”,着力构建集“维护治安、管理交通、保障安全、服务群众”于一体的全新警务模式。
涟源市位于湖南省中部,现有人口114万。涞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有民警61人,下设3个负责交通事故处理的中队、2个农村中队,事故处理民警年人均办案300余起。农村中队民警职工共9人,要负责16个乡镇的交通安全管理,警力严重不足。
针对这一情况,涟源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罗宜秋深入交警大队和派出所调研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涟源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管理警务改革工作。2017年11月,涞源市在古塘、金石、伏口、斗笠山4个乡镇派出所开展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全员参战”联勤联动机制试点。试点不仅让派出所警力效能得到最大释放,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显著下降,群众满意度也得到提升。
2018年,涟源市公安局增设农村乡镇交警中队,实行“队所合一”警务机制,明确派出所对交警中队的“责、权、力、人、物”进行管理。新组建的农村交警中队拥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违法消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办理摩托车上户、驾驶证报考办证等9项职责。
全市16个农村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牌子,明确一名副所长兼任交警中队长,1名民警专门负责交警管理工作,另配备2至3名辅警,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共同履行派出所和农村中队交通管理职责,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生产管理。
改革项目实施以来,16个农村交警中队发挥一警多能的职能,认真履行除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调处外的所有交通管理职能。截至目前,及时调处各类交通事故1688起,杜绝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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