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家杰
晚报讯 5月29日,韦女士报警称,她在桂柳路大城小院小区内,开车碾死了一条狗,现场因为赔偿问题引发纠纷。
城中巡警大队110警务中队民警来到现场。韦女士说,她当时驾驶小车行驶在小区里,忽然一只没有拴狗绳的小狗从一旁蹿出,事发突然,她来不及刹车,直接碾压过去,导致小狗死亡。民警随后了解到,小狗的主人是吴女士,她承认,当时并未拴绳子,但她认为是韦女士开车没有注意看,才导致事件的发生。
为此,民警进行耐心调解,告知吴女士,无论在什么地方遛狗,都要拴绳。同时,也批评韦女士,在小区内驾车要控制车速。经过协调,双方都认识到自身错误,韦女士向吴女士赔偿400元。最后,双方握手言和,自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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