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博雅教育科技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凤凰学院师资培训、常青藤中戏考研……这些看起来“高大上”的组织和培训,真是名校办的吗?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机构通过冒用校名、谎称合作、刻意误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招生牟利。
机构“傍名校”办学、办班、办比赛
5月初,一些家长和学生惊讶地发现,他们积极参与的由所谓“中国传媒大学北广在线”举办的青少年语言大赛、语言测评、合作加盟授权等活动,竟是一场骗局。中国传媒大学官网发布“严正声明”,称社会上一些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发布该项活动,严重误导社会大众,损害了中国传媒大学的声誉。记者检索中国传媒大学官网,发现类似声明近年来已发布多次。
记者从中国政法大学了解到,2019年研究生招生期间,有人以该校名义在网上发布“2019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并向每位报名者收取近10万元费用。实际上,汇款账户名为北京华语时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中国政法大学没有任何关系,该公司行为涉嫌诈骗。
揭“傍名校”的套路
记者发现,截至5月10日,江西新余、赣州、抚州和九江等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14起清华大学商标侵权案,涉及多所名称中含有“清华”二字的幼儿园。
一家主营业务为口才演讲主持技能培训的企业,注册名称为“北京金色中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加盟招商广告多次出现“中传朗诵考级”“中传朗诵节”等字样。但据记者查证,该企业与简称“中传”的中国传媒大学并无关联。
此前,曾有机构和个人发布《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本科、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信息,并从事相关招生活动。记者调查发现,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海外留学教育中心是一家早已被撤销的机构,发布信息的机构和个人都是盗用该学院之名。
此外,记者发现,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不少以“中国传媒大学凤凰学院”名义开展的青少年研学、师资培训、交流研讨、比赛展演等活动。记者向该校相关部门证实,这些都属于未获正式授权、擅自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
专家建议加强商标保护
多所名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傍名校”行为难查、难禁,且校方没有执法权,维权效果有限。目前,发布公告、举报取缔、司法诉讼是使用最多的三种处理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管育鹰表示,已经注册为商标的名校简称,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商标法保护,不容侵犯;冒用没有注册为商标,但实践中能判断其唯一指向某名校的简称,此类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指的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或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足以引人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被侵犯的权利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请求查处,也可以起诉到法院,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请求对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副教授朱虎认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8条,“傍名校”行为应受到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罚款以至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被冒名的学校可依侵权责任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所遭受损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副教授朱虎认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8条,“傍名校”行为应受到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罚款以至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被冒名的学校可依侵权责任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所遭受损失。
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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