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少女在网店买18件新衣,穿去景点拍照。过了三天,去退衣换钱,网店不高兴了,诉诸网络,公众忿怒了:秽言辱骂,少女求饶……
其实,少女当初拍照显摆时,只要在照片上加上一句:“这么漂亮的衣服是在某网店买的!”不但不会遭辱,还会受益,例如退全款,表扬,甚至赠衣……呵呵!少女啊,你人长得漂亮,头脑可不怎么灵光啊!
戚鸿志
戚先生来函特注明是自己打字,并且自我介绍“1929年出生”,我很惊讶一位九旬老人居然如此“睿智”。
来函提到的女孩来自宁波,五一前在淘宝某网店买了18件衣服,总价是4200元钱。五一期间她穿着这些衣服去西藏旅游,回来后,她钻了“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空子,要求将18件衣服全部退货。店家想了解退货原因,通过手机加女孩微信,结果发现女孩在朋友圈晒了很多游西藏的照片,穿的正是要求退货的衣服。店家很不爽,就在网络上曝光女孩的行为,女孩的身份信息、手机号、暂住点等等一系列信息也被泄露,进而遭受了“网络暴力”……
女孩的行为并不违法,但她显然爱占便宜、自以为是,应该受到道德法庭的谴责。但在网上泄露其隐私资料的人和恣意辱骂、诽谤她的人,恐怕也有侵犯他人隐私和名誉、扰乱公共秩序之嫌。
戚老先生说如果女孩在晒照片的时候,声明衣服是在某网店购买就皆大欢喜,恐怕并没有那么简单。类似的闹剧以后别再上演,根本上还是要提高公民的道德素养,让人人争当有教养的人。
有人说应该完善“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虽然有道理,但要看到这项规定对繁荣网络交易、维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巨大作用。恶意钻空子的消费者和那些“网络暴民”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有教养的文明人是不会整天把精力花在这上面的,因为他们都清楚一个道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爱占小便宜和缺教养的人总有一天会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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