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女子,大抵都是爱花的。总是以为,花的魂,就潜伏在每一个女子的心底。
之所以爱蔷薇,因为觉得它是最深情的花儿。花开的时候,热烈奔放。你来看它,它便把它的美和盘托出给你看,不遮不掩。
知道这座城里有一处蔷薇花海,缘起于几年前的一次偶然。我乘公交车途经此处,只因向窗外多看了一眼,那电石火光的一眼,从此惊艳了我的流年。从没见过一种花儿,开得那么摄人心魄、呼朋结伴,仿佛把一座城的春意全集中到此地来。
仲春时,见街角一丛蔷薇只是绿意葱茏,尚未见打起花苞。便想着那一片花开的盛景,还须些时日,没想很快,花便开了。
夜里,看到友人发圈,她配了很美的图,繁花似锦。只一眼,我便断定这正是我惦念的那片花海。我知道,她亦是喜欢。她用了“打卡”两字,或许是有更深一层的意味——持久的喜欢。我认同她这个词,正如我认同她。
于是心动。
翌日晨起,只身一人,骑了单车欣然前往。预报有雨,果然有零星的雨点儿落下,心中却不敢有丝毫犹豫,怕错过了最美的花期。就好比去相会一位多年的故友,不可辜负。
远远的,我望见那一片绯红,隔着绵绵细雨,隔着一条街的距离,烟雨里的姹紫嫣红,有几分魅惑,是梦里才有的颜色。
那年初见,它便是开得这般花团锦簇,开得脱俗而率性,浪漫而宁静。一朵、一朵,或低眉垂首,或傲然娉婷,美而不艳,媚而不妖。一簇一簇地依偎在一起,从巷口的这一头一直延伸到另一头,把闹市里的一条小径,装点得诗意盈盈。
蔷薇开花,只看那曲曲折折的藤蔓,那淡妆浓抹的花朵,就已足够诗意。媚娆的花帘,密密匝匝垂下,绿叶绕茎,不见始端也不见其主根,只有淡淡浅浅的粉红,满满当当地缀满了整个铁栅栏。有风吹过,蔷薇抱枝,梵音如缕的香气,丝丝缕缕,沁入心脾。你站在花前,抬头是花,低眉是花,就这么掏心掏肺地赠予你满心满眼的红情粉意。
雨丝细细地落下,洇上我的眼、我的眉,因了这一场花开,漫天细雨也觉可爱无比。路人侧目,我只顾和我的花儿窃窃私语。我为这盛开的蔷薇而来,我想和每一朵花瓣亲吻。
雨丝愈加细密,我不急,蔷薇亦是不惧的。它用粉嫩的花瓣温柔地迎接漫天雨丝,那俏皮的雨丝顷刻间便温顺地凝结起来,如明珠一般,晶莹剔透,镶嵌在花的蕊间。
风吹过,花香氤氲在湿润的空气里。人在花间走过,仿佛连毛孔里都浸染了花的香气。遇见花开的人,眼眸都明亮起来,眉宇之间都舒展开来。你看,有妙龄少女在雨中蹙鼻轻嗅,花甲老人在凝神观望,步履匆匆的中年男子止步花前,心中漾起绕指柔。
原来,活着的最好态度,不是马不停蹄一路飞奔,而是不辜负。不辜负身边每一场花开,不辜负身边一点一滴的拥有。似水流年,韶华青春,温情深爱,用心去欣赏、去热爱、去感恩。
此刻,雨停。我坐在花前石凳上,花儿朵朵,盛开在我的身后。人与花,都安好在这尘世间。我知,下一个春暖花开,雨翻浮萍,它会再开,我会再来。无须刻意守候和约定,冥冥之中,总有一个瞬间,为我传来花开的讯息,一如几年前,我与它初见的那一眼。
我无须回头,花的美便跳跃在我的笔尖,流淌在我的字里行间。
无须回头,我已暗香盈袖。(张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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