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21时10分许,在凤城四路西北石油管道北区北门外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人受伤,现场没有肇事车辆。
交警经开大队事故中队交警到达现场发现受伤的是一名中年男子,现场无肇事车辆。交警将伤者送医后,立即展开调查。由于现场未找到目击证人,也没有肇事车辆的痕迹,交警扩大监控视频调取范围,最终确定了肇事的精确时间,逐步圈定了4辆嫌疑车辆。交警先后联系这4辆车的车主配合调查,一辆大众轿车的车主先是借口不到交警队配合调查,之后又称他没有看到事故发生,当时只感到好像撞到了什么,但不知道是不是撞了人,以为是木块一类的东西。因此,交警初步判断,该车就是逃逸车辆。
肇事司机姓陈,今年40多岁,事发时涉嫌酒驾。经交警多次传唤现已到案。目前,陈某已被警方控制。
本报记者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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