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首个童模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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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政务热点事件。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张可
舆情回顾
前段时间,一位年仅3岁的“网红”童模妞妞被妈妈踢踹的视频备受关注。一时间,关于童模行业规范、童模权益保障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童模行业,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7日,经过前期走访、部门协商,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出台《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童模保护机制。
《意见》要求:①童模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②规范了童模的工作时间,不得连续使用童模超过一周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导致童模辍学或变相辍学;③不得让童模工作多于4小时;④不得让儿童穿戴不符合年龄、有违公序良俗的服饰;⑤不得以殴打、谩骂等虐待方式对未成年人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舆情背景
2019年4月,一段童模拍照遭踹的视频在网络热议。经童模合作商家指认,被踢女童为妞妞,踢人者是她的妈妈。随后,又有网友曝出,此前,妞妞曾多次在拍照过程中被打。
4月10日,110家淘宝店主联名呼吁规范童模拍摄行业,推动童模保护,希望商家与品牌能够联合起来,严格规范童模拍摄,严禁一切粗暴对待儿童的行为。严格控制儿童拍摄的每日时限,且必须确保有父母一方陪同。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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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高: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童模活动有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发现行政机关在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问题、童工问题等权利保护方面履职不到位的,将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纠正,对超期拒不整改纠正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浙江新闻客户端评论员李攀:真正把童模保护起来,光靠呼吁是不够的。从政府层面出发,制定规章制度,让行业有章可循,有助于切实保护好童模的权益。如今,滨江区拿出了行动,率先建立起保护童模的机制。把制度建设矗立起来,把落实执行推动下去,不再让童模行业“野蛮生长”。网友声音
@买家张俊:《广告法》里就明确未成年人不能当代言人,要明确拍广告是不是代言,否则都会打擦边球,说小孩只是拍广告,但不是代言人。
@PINCAP:支持,让孩子好好吃饭睡觉长身体。
@风衣库:支持,建议全国推广!舆情分析
多年来童模行业一直存在争议。模特属于文艺行业,这也给一些商家打法律“擦边球”的机会。目前的法律规定某些地方还比较笼统。此前,踢踹事件的发生,人们则开始关注了儿童是否被当成了摇钱树,以及背后的童模市场。此次出台《意见》旨在通过加强童模行业规范,不让童模行业“野蛮生长”,避免儿童权益遭到漠视。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然而,现实中有不少童模并未与商家或经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有不少童模都喜欢这个行业,也热爱拍摄、表演。但孩子在道德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前,很容易在金钱里迷失自我。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让孩子当童模,请家长务必尊重孩子,爱护孩子。
建议相关部门机关、社会群体相互配合,细化相关法律,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形成。让这个亟需完善的法律空白得到填充,不让“童模妞妞事件”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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