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在大连523路公交车上,一名老年男子要求年轻女孩给他让座。女孩起身后,老人嘴里喋喋不休地指责女孩,此举引来了其他乘客的不满。女孩委屈不已,乘客们自发地用身体把她围了起来,以此来保护她。也有人站出来与老人理论,还有乘客主动把座位让给了女孩。(5月13日《半岛晨报》)
乘坐公共交通给老弱病残让座,既是文明社会必须遵循的公共规则,也是当今时代需要倡导的公共道德。事实上,在公共交通车辆上基本上都设有老弱病残专座,就是为了给特殊人群予以关爱、提供方便。这位女孩在老人的要求下给其让座了,体现了基本的素养和风格,本应该得到认同和赞许,却反遭老人“喋喋不休地指责”,所以才引发乘客的众怒。
拿老人来说,自己腿脚不方便要求女孩给自己让个座,这理由也并不过分,都在情理之中。只是,既然女孩已经给自己让了座,个人的目的也达到了,且不说以感恩之心对人家道一声谢,但也不至于“得理不饶人”地对人家“兴师问罪”吧?就算女孩没有“主动”让座,也许是人家一时疏忽大意,何况在老人的要求下她也没有拒绝和犹豫,应该没有特别大的过错和失礼,怎么就可以不问青红皂白对其进行言语攻击呢?
退一步来讲,女孩的让座不是积极主动的,而是在别人要求下被动的,的确需要得到教育和点化,需要给予提醒和规导,但也要注重方式方法,讲究与人为善,通过和风细雨的沟通交流,让其知情明理、心服口服。如果胡乱挥舞道德的棍棒对人家进行说教、斥责,甚至恶语相加、恶行相对,那就失去了教育劝导的本意,变成了个人情绪的自私发泄,这种缺乏真诚友爱的粗暴做法,是典型的“以恶劝善”,无异于是对文明礼让的“欺凌”,又怎能达到劝善的目的和效果?
倡导文明礼让的社会风尚,需要每一个人付出实际行动、履行责任义务,无论男女老幼都没有权利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唯我独尊、指手画脚,更不应该自己置身度外而只一味地去苛求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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