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由于违规操作,江西丰城发电厂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造成7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3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案件回顾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调查认定,该特别重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原因分析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在7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第50节模板,致使筒壁混凝土失去模板支护,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从底部最薄弱处开始坍塌,造成第50节及以上筒壁混凝土和模架体系连续倾塌坠落。坠落物冲击与筒壁内侧连接的平桥附着拉索,导致平桥也整体倒塌。
由于设计、采购和设备制造等原因,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合同计划相比滞后较多,建设单位向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提出策划“大干100天”活动,限定了施工进度。另外因未及时整改隐患、违规拆除模板、气温骤降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
经调查认定,河北亿能公司(施工、劳务、混凝土供应方)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健全、对项目部管理不力等问题;分包单位魏县奉信劳务公司违规出借资质,以内部承包及授权委托的形式,允许社会自然人以公司名义与河北亿能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冷却塔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丰城鼎力建材公司在无工商许可、无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未通过环境保护等部门验收批复、尚未获得设立批复的情况下,违规向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这些单位的行为均加速了事故发生。
三、处理意见
司法机关已对3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公安机关依法对15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依法对16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故调查组在对12 个涉责单位的48名责任人员调查材料慎重研究的基础上,对38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9名责任情节轻微人员,进行通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1人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已被纪检机关立案审查。
四、防范措施
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完善电力建设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建设管理和施工现场监理,切实发挥监理管控作用。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强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及应用力度,提升施工安全水平。
(记者张志宁通讯员迟明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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