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兰)3月16日零时许,一男子酒后与人发生争执,民警赶到现场劝阻时,该男子竟借着酒劲,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将处警民警摔倒在地,并对其警服进行撕扯。
据了解,公安阎良分局关山派出所民警当晚在处理这起报警案件时,酒后人员刘某某极不配合,在民警依法办案过程中,刘某某多次辱骂办案民警,其中还发生推搡、撕扯民警的行为。
昨天,记者从公安阎良分局了解到,更为嚣张的是,在民警上前劝阻刘某某与他人发生争执时,刘某某毫不在意,并将民警绊倒,致使民警受伤,警服被撕烂。在这一过程中,办案民警始终保持理性、文明、规范执法,保证其人身安全。
事发后,公安阎良分局领导、维权办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警力,多措并举,持续加大侦办力度,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在充分调查取证后,公安阎良分局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某行政拘留10日。
民警提醒,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阻碍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等袭警辱警及各类暴力抗法行为,将被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坚决打击。
同时,《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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