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罐体运输专业知识培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专业知识:
(1)车辆在道路上的运行特点;
(2)车辆的特殊规定;
(3)各种装货、卸货设备的基础知识;
(4)车辆标记、标志牌使用的特殊规定。
b.实际操作培训:
(1)牵引车与半挂车的连接;
(2)罐车附件(包括紧急切断阀、安全阀等)的操作;
(3)轮胎、设备、罐体的常规检查;
(4)罐车转向、制动操作。
3.运输第1类物质和物品的专业知识培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与爆炸物和烟火类物质或物品相关的特殊危险性;
b.第1类物质和物品在混合装载时的特殊规定。
4.运输第7类放射性物品的专业知识培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放射性物品的特殊危险性;
b.放射性物品的包装、操作、混合装载、积载相关特殊规定;
c.当发生放射性物品运输事故时,应采取的特别措施。
5.驾驶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法规标准新要求、车辆新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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