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贵
每年全国“两会”都会出现一些崭新的词汇,这些“两会新词”让人耳目一新,发人深省。近日,媒体报道,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9年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政府部门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政务服务“好差评”这一新词引发公众热议。
一提到“好差评”,人们往往容易想到网购、订餐等各类电商平台,甚至在银行窗口办理业务,拨打人工服务电话咨询,都能够对自己所享受的服务和产品进行评价。在电商领域,“好差评”制度把评判权和监督权交给消费者,店家也因此而不断完善自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政务服务引入“好差评”机制,其意义也正在于此,无疑是政务服务改革的一个标志性创举,是“官念”的进步。
近年来,各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成效可谓显著。然而,在一些机关单位,特别是政务服务窗口,公众遭遇“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让群众“跑断腿”的“奇葩证明”仍未绝迹,“按章办事”只为迎合上级指示,决不理会群众合理诉求,等等,凡此种种,给办事群众带来诸多困扰。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固然有部分工作人员典型的“机关作风”作祟,没有树牢服务意识、宗旨意识,以致出现懒作为、慢作为甚至是不作为,但从根本上来说,政府部门传统的服务绩效考核往往是自上而下的,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是由单位内部和上级部门来评价,换言之,窗口单位的政务服务做得好不好,不是由亲身体验、最有发言权的群众说了算,而是由单位甚或个别领导决定,这样的评价机制自然难以对政务窗口单位形成震慑作用。
事实上,在民间,“把政务服务的评价权交给群众”的呼声一直以来就很高,群众期待着有朝一日在政务大厅办完业务后,听到工作人员亲切地说:“亲,请给个好评哦。”对于政务服务提供者而言,本职工作干得出色,群众满意,收获“好评”,是一种有成就感的精神鼓励;反之,“差评”是一剂辣味的提醒,无形中产生倒逼作用,倒逼机关工作人员痛定思痛,改正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对办事群众而言,“好差评”制度无异于一把监督利器,让他们更有底气地参与治国理政、行使监督权利。
当然,“好差评”制度并非万能,也不是“药到病除”的灵丹妙药。衡量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还需在诸多环节建立相应的规范,确保评价客观全面,谨防少数群众钻空子,滥用“好差评”制度进行恶意威胁,同时也要优化群众打分权限,防止群众因打差评而被打击报复的情况出现。办事群众与窗口人员唯有相互尊重、彼此平等,才会皆大欢喜。
总而言之,把政务服务的评价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无论被批判还是被表扬,闻“差”则喜,从善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持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政务服务定能收获“好评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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