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陈曦
2019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青联界别”关注网络直播中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建议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已达4.25亿人,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网民中经常观看直播的比例分别达到6.4%、18.3%和20.5%。由于直播平台门槛较低、审核不严,经常出现不宜未成年人观看的不雅内容,而直播弹幕和评论区也经常出现“毁三观”式的污言秽语,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一些沉迷于这类直播的未成年人,只看到了某些低俗主播出名快、赚钱多的一面,除了艳羡之外,很可能积极效仿之,小小年纪就置学业于不顾,投身网络直播行当,梦想着一夜成名暴富。
在一些直播平台上,未成年人主播不仅确实占据一定比例,而且还吸引了不少的流量关注。这些心智尚未发育成熟的孩子,在直播中往往不经意就泄露了真实的姓名、学校和家庭住址等信息,还会在“粉丝”的诱导和追捧下做一些出格的事,以获得更多的点赞和打赏。而有的“粉丝”本身也是未成年人,他们用于给心仪主播打赏的费用除了来自于零花钱之外,还有可能系骗取、盗用父母网银资金而来,类似的新闻屡见于报端。
“青联界别”建议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显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中最重要的学习阶段,也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的主要精力应当放在课堂上,而不是网络上;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会正确地认识和看待世界,不是逐渐迷失在直播的光鲜亮丽中,向往着“出名要趁早”。
事实上,禁止未成年人当主播,不可能只是依赖于未成年人自觉对直播说“不”,而是需要直播平台明确主播准入条件,把年龄限制放在第一位,并制定合理的主播申请测评制,完善对主播资质的审核,甚至可以动用人脸识别,防止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身份信息注册主播。
对直播平台而言,有些“红线”是绝不能触碰的,保护未成年网络安全应成为平台应尽的社会责任。青联建议在直播网站或软件中开设“家长控制模式”,限制未成年人打赏、充值、提现等,就是想从资金流动方向上管住孩子的手;从技术方面来看,这并不难实现,就看直播平台愿不愿意去做了。试想,如果对未成年人实施“控制”,或会对平台的流量和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从孩子身上赚“昧心钱”,平台就真能赚得安心么?社会影响太坏,同样会让平台未来的发展蒙上阴影。
我们期待着,网络直播行业协会能尽快建立,积极配合政府监管,加强主播资质和直播内容的审核,促进优质内容的分享,打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直播环境;我们同样期待,学校和家庭能够共同关注孩子的上网安全问题,教会他们在科学上网的同时,保护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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