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奉楚
日前,保定市检察机关通报了涞源县反杀案。据通报,2018年7月11日夜,涞源县发生了王磊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杀一案。检察机关经严格依法审查,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于2019年3月3日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
在民众的密切关注和舆论的高度聚焦下,该案出现反杀者无罪的结果并不出乎意料。这一结果的来之不易,自然有朴素善良的民意倒逼的功劳,但也折射出司法机关高度包容正当防卫的新理念。这无疑是一个认定正当防卫的里程碑事件,让人们更有底气地反击不法侵害行为。
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亏是福”的观念下,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本就稀缺。如果只有当正当防卫者受到的伤害比侵害者更大时方免予追责,这无疑是对好人的冷血和吹毛求疵,将会造成好人忍辱退让、不管闲事,恶人嚣张跋扈、步步进逼的恶劣风气。
一个正常的社会不该总是在好人遭遇恶人时束缚好人而放纵坏人。从“昆山反杀案”到“涞源反杀案”,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无疑是对传统司法理念的适度取舍和革新,也是对民意和舆论中有益部分的合理吸纳。这有利于激发正义之举,鼓励人们勇于制止、反击不法侵害,而非一味委曲求全、退缩避让。这更是对那些好勇斗狠、无事生非、恶意滋事者的有力警示,让其认识到正义永远会压倒歪风邪气,正当防卫者的底气将更加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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