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爷花上千元从地摊淘到几件“宝贝”,拍卖公司鉴定称起码值几百万,还主动帮大爷拍卖,仅收取一万元的费用。最近,这样的“大馅饼”砸中了不少老年人。不过他们最后无一例外,不仅没赚到钱,还赔了不少。
近日,北京市丰台公安分局在丰台、朝阳等地一举打掉以老年人收藏爱好者群体为侵害目标的三个诈骗团伙。该诈骗团伙以聘请专家免费鉴定、高额估价收藏品、自导自演假拍卖会等骗术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
目前,3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发现线索
专盯老年人 主动联系帮鉴定、拍卖
2018年10月底,北京市丰台刑侦支队反诈骗队队长周峰到某社区为群众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发现一条以老年人收藏爱好者群体为侵害目标的诈骗案线索。
现场一位老人告诉他,自己在地摊花上千元购买了几件收藏品,前段时间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拍卖公司的电话,邀请他去丰台某拍卖公司免费鉴定。
在现场,工作人员带他找到专家,收藏品被估价上百万元。公司还主动提出帮助他拍卖,但需收取一万元的费用。不过结果藏品流拍了。老人事后多次找到拍卖公司,称不还钱就报警,于是将一万元要了回来。
经详细询问和调查,周峰发现这是一个以老年收藏爱好者群体为侵害目标,通过聘请专家免费鉴定、高额估价收藏品、自导自演假拍卖会等手段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是一种新型的诈骗。
随着调查的深入,周峰发现不仅在丰台区,位于朝阳区的两家关联拍卖公司也有同样的嫌疑。
2019年1月7日,丰台刑侦支队侦查员联合派出所民警对三个诈骗团伙同步开展抓捕行动。在现场,民警起获了大量待拍卖收藏品,包括“古董文玩”“名人字画”“玉器制品”以及所谓的限量纪念钞、币收藏品。
施先生就是一位被骗事主。当天他在拍卖现场看到前面几件藏品均顺利拍卖成功,到了他那件,距离保留价仅差10万元,再有一个人叫价就能成交,可现场就是没人举牌。当天还有类似情况,导致多件藏品流拍。这一次,仅施先生一人就被骗了9万元。
警方揭秘
按等级收取费用 流拍后服务费不退还
据警方透露,骗子们就是利用老年人的心理,按照拍卖公司的正规流程精心为他们设计了一个“发财”的圈套。
首先,公司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持有收藏品人员的联系电话,以拍卖公司的名义由业务员给这些“潜在客户”打电话,告知藏品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可以为客户提供免费鉴定、帮助拍卖等“一条龙”服务。一旦事主拿着藏品到公司,工作人员会立即安排所谓的鉴宝专家,随意估出比藏品高出几十或上百倍的价格,以此诱导事主参加拍卖会并签订协议。
而且骗子公司与事主签订的委托拍卖协议中也是陷阱重重,里面写着按照拍卖标的等级收取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费用,如果藏品流拍,服务费也不予退还。
协议签订后,公司会立即着手租用拍卖会场地。拍卖时,公司事先准备好几件所谓藏品也参加拍卖,这些假藏品都会成功拍卖,因为所有举牌竞拍都是公司内部提前设计好的,而到了事主藏品竞拍时,每当竞拍到一定价位,都会因无人举牌而流拍。之前事主交纳的费用也就到手了。
在拍卖现场,除了事主本人外,参加拍卖会的所有人员,包括拍卖师、举牌竞拍人员、公证人等都是骗子公司提前安排的自己人,这一场拍卖会就是专门为事主精心设计的一个圈套。
“打个比方,假如事主的一件藏品拍卖底价300万元,拍卖师以低于底价的价格起拍,在场应价的顶多出到290万元,之后肯定不会有人再出价,拍卖师就能以未达到出售底价宣布流拍。这样,骗子的目的就达到了。”丰台刑侦支队反诈骗队赵警官介绍。
如果有被骗事主提出异议,为了安抚被骗事主,诈骗公司往往会送一些“收藏品”给事主折抵“损失的标的费”,比如银器、邮币,其实也就是些几十块钱的工艺品。所以,很少有事主认为被骗而报警。
在抓捕当天,办案民警在现场发现多名正在办理“拍卖手续”的群众,均为老年人。
专家提醒
正规拍卖藏品未成交前不会收费
北京一家拍卖行的拍卖专家刘女士称,正规拍卖公司在藏品未成交前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
而且拍卖行中也没有所谓的“标的费”,仅在拍卖成功后按约定收取拍卖佣金,一般不会超过拍卖成交价的5%,而文物拍卖的委托拍卖佣金是10%—20%。流拍除《委托拍卖合同》约定需收取合理费用的,一般不需要收取费用。
该案中,拍卖公司约定的“标的费”无论拍卖成功与否,都不再返还,显然是不合理的。希望市民面对天降横财需保持冷静,以免落入骗子的圈套。
(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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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需要慎防十大消费陷阱
“3·15”临近,为保护老年人的消费权益,中消协向老年人特别提出以下消费风险提示并慎防十大消费陷阱:
一、有病切记乱投医。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
二、免费承诺别轻信。老年人面对不法商家承诺的免费赠送、半价促销等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
三、虚假广告要辨别。近年来,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广告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老年人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接触广告时,要提高辨别意识。
四、“专家”忽悠不上当。老年人因有病在身,他们特别渴望专家、医生的指导,对他们的医嘱也深信不疑。但是,要特别防范所谓的“专家”趁机向老年人推销高额保健品。
五、无效退款难实现。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推销保健品或药品,不惜违法广告法,承诺保证疗效,无效退款。
六、养生讲座不购物。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忽悠老年人,对老年人以赠送鸡蛋、面条等小物品相诱惑,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
七、“政策补贴”不可信。某些不法商家冒充国家卫生部的电话向家境贫寒又久病缠身的老年人直接打电话,慌称能为他们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补贴”和药费补助,进行欺骗误导。老年人不要为了获得所谓“政策补贴”而上当受骗。
八、保健品药品要区分。保健品对治疗某些疾病有一定辅助作用,但不能代替治疗药物。《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老年人要注意区分。
九、上门维修找对人。老年人家中电器坏了需要维修时,要向正规家电企业咨询和报修,切忌网上乱搜索,防止遇到冒牌维修。
十、面对诱惑擦亮眼。高收益伴随高风险,面对金融商家高利率诱惑,老年人要擦亮眼睛,不受诱惑。切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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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廷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