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6日讯交通事故频发一直是热议话题,机动车行车安全一直是交通部门严加管控的对象,殊不知“小电驴”也已成交通事故的高发群体。
2018年8月22日19时20分许,王某无证驾驶制动性能、灯光性能不符合标准的无号牌二轮电动摩托车(载王某)沿着村中公路由东向西行驶时未确保安全,王某驾驶电动摩托车行驶到某村路口西侧时,与行人李某相撞,导致车辆损坏,王某受伤,而李某伤及头部致枕部头皮挫裂伤、颅骨骨折,因颅脑损伤死亡。事后经警方鉴定,王某无证驾驶制动性能、灯光性能不符合标准的无号牌二轮电动摩托车未确保安全,致行人因颅脑损伤当场身亡,王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生活中,便捷环保的“小电驴”为市民出行带来了便利,但骑手种种不良驾驶习惯加之“小电驴”制动性能、灯光性能参差不齐等因素,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他人和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平度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醒市民,市面上很多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由于自身设计以及使用年限原因,制动性能、灯光性能等易出现问题,遇到突发事件时,极易躲闪不及,发生安全事故。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驶有质量保障的电动车,把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牢记于心。(记者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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