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女大学生被拒后,“追求者”带着甩棍和水果刀来到女方家。在与小菲一家的冲突中,“追求者”死亡。日前,河北女大学生小菲(化名)被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她在这起案件中不会被追究刑责。
2月24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公安局做出决定:不追究小菲刑责,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小菲的辩护律师殷清利表示,这意味着小菲无罪。
小菲今年22岁,正在上大学。2018年2月,小菲放寒假后来到母亲在北京打工的餐馆做服务员,从而认识了在这家餐厅做服务员的王某。2018年4月的一天,王某向小菲表白并遭到了拒绝。“他说他喜欢我,想让我跟他在一起,我当时就直接拒绝了。”小菲说,她有男朋友,而且她也不喜欢王某,当时王某说行,他们可以做普通朋友。
没想到,2018年4月底的一天,王某再次让小菲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再次遭到拒绝后,王某恼羞成怒,在凌晨一点多时将小菲带到了一个地处偏僻的停车场,对小菲实施了猥亵,直到凌晨四点,小菲的母亲和同事才找到了她。警方和检方均认为,偏执的王某想用这种方式和小菲谈恋爱。可是,小菲只把王某当哥哥。
2018年7月11日,王某带着甩棍和水果刀来到小菲老家。肢体冲突中,王某击伤小菲腹部,击伤小菲母亲赵印芝手部,击伤小菲父亲王新元胸腹、腿、双臂。随后,小菲用菜刀刀背击打王某背部,王新元用菜刀劈砍王某头颈部,王某倒地后,赵印芝用菜刀劈砍其头颈部。父母和女儿3人合力,王某死于混乱之中。
反杀案发生后,小菲、王新元、赵印芝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内。2018年8月7日涞源县检察院认为小菲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条件,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同年8月18日涞源县公安局对小菲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缴纳5000元后,小菲当日从保定市看守所释放。
今年2月24日,涞源县公安局做出决定,现因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小菲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予以解除。小菲的辩护律师殷清利介绍,小菲收到《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且警方告知其本人的案件终止侦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4条第2款规定,已经代表她的案件撤销或终止,属于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就是通俗意义上的无罪。
据介绍,小菲父母目前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内。小菲哥哥王欢透露,其父母两人案件经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再次由涞源县公安局移交涞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殷清利表示,目前,他正在积极联系检察院工作人员查阅王新元一案补充的证据材料,特别是复制恢复的合成音视频,之后会向检察机关补充提交相关质证意见及对王新元不起诉的申请材料。据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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