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我国多地探索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新闻报道引起社会关注。报道称,由于“农民工”带有歧视色彩,不利于真正融入城市,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建议取消“农民工”称谓。不过人社部对此答复称,目前很难找出一个准确、简洁、各方认可的称谓,还不宜取消“农民工”这一称谓。即便如此,争论依然激烈,有媒体推出了“农民工称谓需要换一个叫法吗”的网络投票,有4500多名网友参与了投票,结果认为应该换称谓的投票者略占上风,达到57%。
作为我国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工”的出现有其现实背景。文化水平偏低,从事脏、累、危险的体力劳动,衣衫不整,“喜欢”爬上楼顶或者塔吊以极端的方式向老板讨薪,等等,一系列碎片化的语境构成了多数人对“农民工”的整体印象:卑微,灰头土脸,低人一等。这种刻板成见深深地根植于公众的脑海中,并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被强化,“农民工”勤劳、善良、淳朴的另一面反而被忽视了。而在制度层面,许多地方以身份、户口的形式将“农民工”排除在权利之外,住房、医疗、教育等社会公共资源与他们没有丝毫关系。
取消“农民工”称谓,可以找到许多理由。“农民工”薪酬低,劳动环境恶劣,背井离乡为城市建设出力,却享受不到城市里的医疗、教育、保险等公共资源,难以摆脱弱势群体的处境,而且容易被歧视,值得同情。而“农民工”称谓无法取消的理由,正如人社部所答复的,“很难找出一个准确、简洁、各方认可的称谓”。
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差距不断缩小,户籍壁垒将被打破,有人乐观认为,在未来,农民将会成为一个职业,“农民工”或许止步于“90后”。“农民工”是一个约定俗成的称谓,任何约定俗成的称谓得到公认,势必要经历漫长的过程。谁也不知道,下一个“准确、简洁、各方认可的称谓”什么时候才会出现。许多地方显然已经等不及了,特别是对于一些农民工输入大省和农民工输出大省来说,适时取消“农民工”称谓显得尤为迫切。事实上,许多地方已经在探索使用新的称谓,如“新市民”、“新生代产业工人”、“新型合同工人”等等,这些称呼无一例外都贴上了“新”的标签,可谓用心良苦,但似乎也没有得到广泛认可。称谓和代号换了一个说法,并没有带来实质意义,即使把“农民工”尊称为“上帝”,也不会因此就能在社会公共资源上与城市居民平起平坐。
尊重和善待农民工,与其简单取消称谓,不如平等赋权,打破制度瓶颈,重视农民工在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的待遇,切实保障和维护其合法权益,让他们真正融入城市,找到归属感,和城市普通市民一样体面且有尊严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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