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今年32岁,在广西南宁市一家公司工作快三年了,就在她有望晋升的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公司知道她怀孕的消息以后,把她从财务岗位调去跑销售。小芳跑了一个星期后,感觉身体吃不消,于是恳求公司让她回到原来的财务岗位,但是公司以工作需要为由拒绝了。(2月21日《南国早报》)
实现家庭血脉的延续、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原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许多孕妇也得到了亲人们无微不至的呵护与关爱。然而,在职场里,许多怀孕女性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温柔相待”,而是被企业视为“包袱”和“累赘”;不敢明目张胆地辞退怀孕员工,一些企业就玩起了心眼,利用各种伎俩逼迫怀孕员工“知难而退”。
不论是“园长助理降为清洁工”,还是“10分钟紧急任务”,抑或“怀孕财务跑销售”,为了让怀孕员工从职场网络中退出,不少企业的阴暗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跑销售是一个辛苦的工作,并不适合怀孕员工;非但没有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给孕期女职工“减压力”,反而给她“压担子”,说到底是一些企业不愿意承担女员工的生育成本。
在一个注重利益变现的时代里,员工成为一些企业眼中的工具;在这些企业眼中,员工最好是不知道疲倦、没有情绪情感的机器人。可是,女员工不仅需要休息和休假,也有生育的权利。女员工生育不仅是一个家庭的私事,也有助于调整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创造人口红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
变相辞退怀孕员工的失范行为层出不穷,根源在哪里?怀孕女工的生育成本全部由企业承担,对于一些缺乏雄厚实力的民营企业来说,显然不堪重负;为了“甩包袱”,为了撵人,他们套路深深、花样迭出。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老百姓的一部分生育成本由公共财政承担,一部分由用工方承担,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对那些变相辞退怀孕职工的投机现象没有进行及时、有力的规训与惩罚,让社会规范在有些时候沦为了“稻草人”。有些企业并没有那么缺钱,完全能够承受怀孕女工的生育成本,却依然会变相辞退怀孕女工——有的企业是“明知故犯”,对自己有利的规则就遵守,规则约束和妨碍自己了就去破坏;更有甚者,认为守规则是迂腐、笨拙和胆小的表现,绕过规则得了好处才显得灵活、有本事、有能力。只有让违规者真正“肉疼”,变相辞退怀孕员工才不会花样迭出。
千方百计地和怀孕员工进行切割,想方设法地让她们辞职,既有生存压力的客观制约,也有企业主观上的算计与短视。只要从推进生育成本社会化、提升社会规范的震慑力与约束力上双管齐下,撵人的套路才会逐渐减少。
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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