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河南农民张玉玺故意伤害案1月29日在夏邑县法院宣判,张玉玺听到自己无罪的判决结果后当庭痛哭,差点晕倒。在法庭外等候的妻子听到这个消息后,也忍不住流下了眼泪。1992年,张玉玺与两个堂弟卷入一场邻里纠纷,导致邻居张超明身亡。案发近9年后,法院认定了真凶,张玉玺也被取保候审,但自从1997年案件发回重审后一直拖到现在才开庭重审。
邻里纠纷张玉玺被判刑11年
1992年7月3日,夏邑县张庄村村民张玉玺与张公社在麦场边发生口角厮打,随后引发家族成员参与群架,张公社用铁叉扎了张玉玺的腿,张玉玺堂弟张叶看到后用木棍敲向张公社头部。二三十米外,张玉玺堂弟张胜利将张公社父亲张超明打昏在地,导致张超明经抢救无效身亡。
当天下午1点多,张玉玺被传唤到当地派出所。张玉玺称,他在审讯中遭遇刑讯逼供,招认自己打了张超明。
1997年5月一审判决张玉玺犯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利2年。他不服,提起上诉。同年10月18日,商丘市中院以“原判认定被告人张玉玺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夏邑县法院重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夏邑县法院应当在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理并宣判。但是,该案却一直拖着没有开庭。
真凶归案张玉玺被取保候审
在张玉玺案发回重审前6天,即1997年10月12日,张胜利和张叶在浙江海宁被公安机关抓获。2001年7月19日,夏邑县法院对张胜利、张叶故意伤害案一并判决,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张胜利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叶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斗殴过程中,被告人张胜利持木棍猛击张公社之父张超明的头部,致其颅骨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张叶持木棍将张公社头打伤后,开支医药费3800张超明妻子也称是张胜利用木棍打了张超明的头部。
2001年9月11日,夏邑县公安局对张玉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张玉玺表示,他没有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只是看守所给了一份释放证明,写着“被取保候审予以释放”。之后近20年里,张玉玺和妻子到外地打工。2015年他回到郑州,陆续找了几位律师帮自己伸冤,都没有结果。
久拖不决法院称将严肃处理
记者了解到,本次夏邑县法院开庭重申张玉玺案,检方并未更换起诉书,仍以相同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进行起诉。
根据夏邑县检察院1996年12月12日出具的起诉书,张玉玺损害他人身体并造成死亡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据张玉玺的辩护律师郑晓静律师介绍,2001年张胜利案两级法院生效判决书已证实,故意伤害张超明致死的行为人系张胜利,而非张玉玺,“这个疑点是不证自明的,张玉玺无罪理由很充分。”
1月29日晚,夏邑县法院官方网站发布情况说明称,张玉玺案被长期搁置,作为审判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将深刻汲取教训,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疑罪从挂张玉玺将申请赔偿
张玉玺的另一位辩护律师徐昕介绍,张玉玺案从1997年10月发回重审至今已逾21年,已严重超过审理期限。真凶归案之后,夏邑县法院仍不开庭,既未判决张玉玺有罪,也未宣告无罪,“可以说是一起典型的‘疑罪从挂’案件。”
这次夏邑县法院宣判张玉玺无罪,终于让他摆脱了“犯罪嫌疑人”身份。张玉玺表示,他将于春节后提交国家赔偿的申请。
其实,张玉玺早在2016年上半年就曾找律师向夏邑县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赔偿被羁押3357天的赔偿金共计1098091.48元。然而自2016年7月11日立案以后,张玉玺至今未得到回应。
直到2018年6月,张玉玺在河南省高院诉讼服务自助平台查询才得知,他申请夏邑县法院违法刑事拘留赔偿一案,在2016年9月7日中止,中止的理由为“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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