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24日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管理,便于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和药品的区分,今年将研究借鉴烟草标签管理方式,在保健产品标签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警示语。(1月24日中国日报网)
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研究标注警示语,可谓迈出了源头预防与治理的重要一步。众多保健品骗局之所以成功上演,关键在销售人员天花乱坠的营销套路,通过花言巧语悄悄偷换概念,将保健品宣传成了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药品。可是一旦保健品标签被标注了警示语,纵使营销套路再深,消费者在拿到产品时也能一眼认清保健品非药品的本质,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他们被骗被坑的概率。
尽管香烟在被标注“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后,仍然有不少人吸烟,但不得不说对于“吸烟有害健康”共识的形成还是起到了巨大促进作用。保健品标注相关警示语,或许也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治理效果,但同样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等共识,而这对于保健品乱象的治理也很重要。
因而,这项在保健产品标签显著位置标注警示语的借鉴,应该尽早尽快推行。而且除了在保健品标签上标注之外,播放保健品广告的各类媒体,也应在醒目位置展示类似的警示语。唯有如此,方能最大限度帮助消费者厘清对保健品的错误认知,从而进一步压缩把保健品当药品卖的无良企业与销售人员的生存空间。 (夏熊飞)
具体咋标必须有硬杠杠
在强调保健品标注警示语合理必要性的同时,如何才能进一步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借鉴烟草标签的经验,或许还应注意这样几点:其一,相关警语内容还可以更丰富,警示色彩更鲜明,如还可以考虑进一步增加“使用保健品预防治疗疾病,会贻误病情诊治”等更具警示力度的警语。其二,相关警语的尺寸、规格、比例,也应像烟草警语那样有明确的要求,如“应是大而明确、醒目和清晰的”“宜占据主要可见部分的50%或以上,但不应少于30%”。
此外,除了警示语本身,还应进一步明确完善相关的配套法律罚则,并保证罚则的严厉性。如一旦保健品的生产经营者拒绝标识相关警示语,或者所标注的警示语不合乎相关规范要求,都将被视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面临一系列严肃严厉的法律追责——不仅要被消费者追究相关民事赔偿责任,还将被执法、司法部门进一步追究相应的行政直至刑事法律责任。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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