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的一位亲戚因涉嫌“套路贷”方面的犯罪五天前被公安机关拘留。请问:拘留最长多少时间?
律师解答:拘留有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之分,你所述的情况应该是刑事拘留,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即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进行剥夺的临时措施,与行政和司法拘留不同,这两种拘留是一种处罚方式,主要是对违反有关行政处罚和妨碍民事诉讼(含执行)的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理结果,最长时间为15天。
刑事拘留是涉及到犯罪的一种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刑事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拘留的人,办案机关认为需要进行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决定,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不批准逮捕,提请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因此,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一般情况下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解答人:田小龙律师
吴寅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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