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获悉,今年深圳“两会”期间,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罗湖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会长杨瑞拟向大会提交《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希望深圳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防止和降低对儿童的暴力犯罪事件的发生。
《建议》称,2018年11月23日,深圳市检察院对外通报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相关情况。根据统计,近两年来,幼儿园、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仅2018年1至10月,深圳全市共发生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刑事案件14宗,21名未成年人被性侵。14宗案件中,1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男性,其中校外培训机构教师8人,占比57%。被性侵的21名未成年人均为女性,多为幼女,其中8岁以下占比超过 60%,低龄化趋势明显。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利用身为师长的“权威”、教育和管理未成年人的职务和工作便利,以及未成年人对师长的信服心理,性侵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年幼无知、力量微弱,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许多被害人慑于师长的威严又对所受侵害难以启齿,往往在受侵害后不敢告诉家长,造成犯罪嫌疑人长期、连续作案。
上述通报引起了杨瑞等深圳市人大代表的关注。杨瑞称,深圳市教育局所管辖的培训机构只有200多家,市场上几千上万家培训机构都不属于教育局监管范围。杨瑞、郭丽联合多位深圳人大代表发起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防性侵监管措施的调查问卷数据统计。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乱象,杨瑞在《建议》中提出多条监管意见。
首先,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入职时,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培训场所需要安装摄像头,尤其一对一教学的培训场所必须安装;建立全市范围内从业黑名单机制。对于犯有猥亵、强奸等严重侵犯人身安全行为的从业人员,应实施严格的禁止招录制度。
不仅如此,还要实施社会公告制度。对于因审核不严或没有落实安全监控设施而导致发生严重侵犯儿童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对涉案的机构进行相应行政处罚并通过媒体向公众通报;包括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建立巡查机制,定期举办培训机构和聘任教师师德师风培训班,并定期考核。
最关键的是,检察机关要第一时间惩处犯罪嫌疑人,不用简单行政处分或开除代替刑罚。
“对儿童暴力犯罪行为不可忽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者要追究包疪责任。”杨瑞在《建议》中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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