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尹彦鑫通讯员华祥报道
本报1月14日讯一女子在行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与前车追尾,在执勤民警上前处置的过程中,闻到该女驾驶员身上还散发着明显的酒气,该女驾驶员承认是“隔夜酒”惹的祸。
2019年1月11日早高峰,一中年女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B67WQ0的白色轿车沿岙兰路由西向东重重地追尾了前车。民警闻到该女驾驶员身上有明显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5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询问得知,该女驾驶员李某某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小聚喝酒至夜深,直到第二天早晨酒劲也没有完全消,因着急要去城阳给儿子看孩子,没多想就驾车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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