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芸
是朋友推荐促成了加缪的名著《局外人》的购买。小说篇幅不长,一天即看完。
读后第一感觉,就是人类生存空间外围包裹着一个巨大而坚不可破的壳,这个壳是桎梏,同时也是保护层,它的名字可以叫作伦理道德或世俗观念或意识形态(以下只称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与文化形态有重合之处,既如此,便无优劣高下之分。它只具有地域性,族群性,时代性。笔者以为,从《局外人》这部作品来说,我们更应关注意识形态本身自带的两面性。当意识形态是桎梏,就成了人们自由想象和突破的限制;当它是保护层,就成了人们言行举止、公序良俗的正面引导。
无疑,《局外人》主人公莫尔索之死是出于司法部门把他视作局外人,“人们好像是在把我完全撇开的情况下处理这桩案子,我的命运由他们决定,而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见……”。
无论是参与审判的法官或旁听的记者或别的谁,他们并不愿对莫尔索的杀人动机进行深入的客观探究,他们带着有色眼镜,只对他这个人及其生活方式感兴趣。
然而,仅只是法律实施的荒诞导致了或不该诛的莫尔索的死吗?当然不是,这不过是一个背后推手的“杰作”而已。正如文中所说,“这两者之间有着深层次的,震憾人心的,本质的关系”。
有了这个前提,社会就受不了主人公有下列行为:他狠心把母亲送到养老院,他竟然不知道母亲的岁数,他在母亲死后次日就与女友去看滑稽电影,大笑……莫尔索只因是个疏离社会的我行我素的小职员,便成了大家所不能容忍的局外人。
他们把这些小细节串连编结拧成绳索,套在了主人公的脖子上。背谬的推理怪圈就这样不由分说将莫尔索捆绑,并送上了是法律更是意识形态的审判台。
当强大的“壳”作为桎梏出现,法律在意识形态面前常常表现为相形见绌,甘拜下风。
对《局外人》的书评好像应止步于此,总之,是司法程序与社会意识形态——且不管二者谁受制于谁——作为两只手扼杀了主人公。可能,这也是作者当时的写作初衷。不过,笔者还是又往前想了一步:即然是法律判了莫尔索死刑,然后意识形态又绑架了法律,那么,最终是什么掌控着意识形态?我在想,小说的结局无疑是个悲剧,但也许是作者在从另一面对人世间的美好寄寓深切厚望。这一点当然是更加隐晦的。本人只是自作揣测,而事实上那可能出于作者的一种无意识表达。
毋庸置疑,小说的确传达出了这样一个信息:人们只有把一个到处惹事、十恶不赦的垃圾人送上断头台方才后快。尽管,这是一个假想出来的靶子,然则,越是出于假想,越是证明了这样一个靶子存在的必要性,他们急于打倒他籍此来证明什么。结果,他们委屈了莫尔索,让他倒下去,让另一座意念中的丰碑树起。
靠打倒一个与世无争小人物来标榜一座丰碑的树立,虽然怎么看都有点于心不忍,但,这样的指向还是有其合理性,还是在宣扬人间对善与美的急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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