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2月11日到今年1月7日,近一个月内,百余名婴幼儿在江苏淮安市金湖县的一家卫生院接种(口服)了过期脊灰疫苗。
1月9日下午,金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广峰告诉记者,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上述批次的疫苗。
目前,相关接种人员已被停职接受调查,涉事医院及相关负责人等三名干部被免职。
疫苗过期1个月仍被用
“疫苗过期”系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家长今年1月7日带孩子接种时偶然发现的。
过 期 脊 灰 疫 苗 批 号 为201612158,生产企业是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但直到该批疫苗有效期满后一个月,也就是2019年1月7日,仍有儿童在服用该批次脊灰疫苗。
家长提供的疫苗接种记录显示,2018年12月18日接种的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到2018年12月11日就已过期。
1月8日下午,金湖县卫计委办公室张姓主任向记者表示,县委县政府正对事件展开调查。可以确定的是,过期脊灰疫苗均属同一批次。
脊灰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新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每个儿童要接种4次——二月龄接种一剂脊灰灭活疫苗(IPV);三月龄、四月龄、四周岁各接种一剂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
查明145名婴幼儿中招
据家长表示,接种该批次过期疫苗的儿童,小至三四个月的婴儿,大到4周岁的幼儿。
有家长称,已有儿童出现呕吐、嗜睡等不良反应。其中一位家长称,孩子2018年12月17日服用该过期疫苗后,呕吐症状持续至今。
1月7日下午,金湖县副县长高昌萍组织该县卫计委、疾控中心、涉事卫生院负责人与家长见面回应,并邀请江苏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的专家现场答疑。一位江苏省疾控中心专家答复,“一般而言,效果上有一定影响,达不到最佳效果;安全性上,仅仅是过期,一般没出现过什么大问题。但由于疫苗引起的反应大部分是在14天内,妥善起见,建议观察期间拓宽至40天,加强随访”。
据金湖县卫计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发现该批号过期疫苗共90支,已用21支,“每个小孩滴两滴,一支可供六七个小孩”。
1月9日下午3点,金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广峰告诉记者,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上述批次的疫苗。
竟然出现多个批次混用
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近一个月内,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提供接种的脊灰 疫 苗 有 2 个 批 号 ,分 别 是“201612158”、“201703049”,有效期分别为2018年12月11日、2019年3月26日。另有一位孩子是2018年12月24日接种的疫苗,其疫苗本上记录的批号“201703024”,但未查询到疫苗的相关信息,后家长被告知系医生“写错了”,其批号应该为“201703042”。至此,这一个月内,金湖县这同一家卫生院,出现了3种脊灰疫苗批号。
还有家长查询疫苗本,发现“批号”一栏当天未作记录,后打电话到卫生院防保所询问,对方通过“姓名、出生日期”查询后告知,接种批号系“201703049”。
家长担心,多批号疫苗混用,会否出现“本子上填写是未过期疫苗,但实际服用的是过期疫苗”的情况?
相关专家表示,卫生院不应当长时间出现多种批号混用的情况,“这样容易造成混乱”,“应当尽快查清楚各批号启用时间、混用时间”。
3名涉事干部已被免职
1月8日,金湖县发布情况通报称,1月7日下午黎城卫生院给部分儿童口服过期脊灰疫苗事件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开展调查处置,对黎城卫生院、县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和相关成员暂停工作,全面配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予以严肃追责。
随后,金湖县卫计委经研究决定,免去刘志兵金湖县黎城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杨万琴金湖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免去韩伟金湖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金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广峰告诉记者,1月10日,金湖县将邀请江苏省内知名专家为服用过过期疫苗的婴幼儿进行体检,如有问题,由金湖县医院集团承担,政府作保证。同时,对此次接种过期疫苗的婴幼儿制定重新接种补救方案。
(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澎湃新闻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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