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地,躺在执法现场。
记者 陈跃文
居住在现代小区,由于车位紧张,难免会因停车难引发纠纷。只要大家心平气和处理,问题便会迎刃而解。但8日下午,在白沙路绿城·杨柳郡小区却发生了一起停车纠纷,物业管理人员报警求助,而纠纷仍不断升级,当事夫妻俩最终双双被行政拘留,小纠纷引发大冲突让人警示。
事发:进不了车库,业主用车堵门
8日下午3点多,绿城·杨柳郡小区居民韦先生和妻子刘女士从外面开车回来。他们来到小区地下停车场门口时被拦下,物业管理人员称韦先生的车牌没有登记在册,道闸系统不能识别,且车位已满,因此不能放行。
对此,韦先生和刘女士感到很气愤,他们当即与物业管理人员发生了争执,并执意要求进入停车。在双方僵持过程中,韦先生直接将黑色小汽车横着停在道闸口,堵住了其他车辆的通行。物业管理人员见状报警求助。
胜利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对韦先生进行劝说,告知其行为已扰乱单位正常秩序,要求其尽快将车开走。韦先生依旧不听劝说,他声称自己住在该小区,有权进入小区停车。
韦先生的不配合还导致了矛盾升级。
现场:丈夫躺地上不起
妻子乱喊“警察打人”
为了制止堵门行为,民警对韦先生进行口头传唤,责令他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不料,韦先生和刘女士毫不理会,民警决定依法强制传唤。
韦先生依然极不配合,现场甩手反复挣脱,用脚猛踹靠近的民警,还突然倒地不起……就在此时,一旁的刘女士也冲上前阻挠民警,而在被民警多次拉开后,刘女士大喊起来“警察打人了,警察打人了!”周围群众纷纷赶来围观起哄,给民警执法造成阻碍。
当天下午3点多,多位民警赶来增援,韦先生和刘女士得以控制,并被带回胜利派出所。经进一步查实后,韦先生因扰乱公共秩序、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警方行政拘留20天;刘女士因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警示:小纠纷引发大冲突得不偿失
近年来,类似小纠纷引发大冲突的事例并不鲜见,教训可谓深刻。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上述事件具有典型性,现实生活中,一些当事人动辄采取堵门等方式解决纠纷。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有些当事人在现场乱喊“警察打人”之类的话语,试图以此引起民众关注、制造混乱,达到阻挠执法或逃避处罚的目的。殊不知,这种行为也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黄华律师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吵闹、谩骂或不服从管理,属于妨害社会管理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黄华律师就此建议,市民在遇到小纠纷小摩擦时,应当寻求理性的解决途径,不要采取过激方式,更不能扰乱公共秩序或妨害警方执行职务,否则小纠纷酿成严重后果,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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