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清江
截至2019年1月2日,山西、天津和黑龙江接连发生三起冰上飙车致人溺亡事故。记者搜索发现,不少视频平台都有“冰漂”相关视频,但除了少部分视频标注“该视频含有较危险的挑战或动作,请勿模仿”外,大部分平台对车类内容并不管制。律师表示,公安、消防部门负有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面对险情,他们有法定义务提供救助。但因为当事人自寻刺激占用大量公共资源应受到谴责。(1月8日《新京报》)
多地接二连三发生冰上飙车致人溺亡事故,充分表明冰上飙车、冰面飘移之类活动的危险程度,这也给了盲目追求惊险刺激的人以警示——追求刺激但别玩命,玩是自由,玩之前要三思而后行。
舆论不乏谴责的声音,因为这种危险活动可能发生的险情,给公共救援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会耗费大量的公共资源。毫无疑问,这样的说法似曾相识,与一直以来饱受争议的“驴友任性”话题如出一辙。
不难发现,诸如野外探险、冰上飙车之类的具有风险性、刺激性的活动,正受到部分人的青睐。这或许不是简单的头脑发热,而是随着社会发展,部分人对于冰雪、海洋等相关的极限运动、极限探险等活动表现出越来越浓厚的兴趣。这也意味着,风险并不是评判活动是否合理的唯一尺度,现实中这类活动不会因为认为不合理就销声匿迹。对于那些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目前也只能尊重个人自由,而难以过多限制。
如果真想减少相应的风险,在笔者看来,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导,让人们远离冰面漂移等行为,同时让那些大幅度耗费公共资源的个人付出代价;另一方面,公共管理层面还是应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帮助避险。但无论如何,公共救援还是要以人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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