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离婚,想离婚的夫妻为财产争执的不在少数。1月6日,达城市民魏先生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咨询,婚后他把婚前攒下的5万元钱交给了妻子,可不到2年时间,他就和妻子情感破裂欲离婚。他想知道,能否找妻子要回自己婚前的5万元?
欲索回婚前5万元存款
魏先生说,3年前,他经媒妁之言爱上了张女士,两人于2016年10月结婚。婚后,魏先生心甘情愿地把5万元存款和工资卡交给了妻子张女士,由妻子掌握家庭经济大权,其目的是想夫妇生活不因经济问题闹矛盾。可事与愿违,两人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最终选择协议离婚。
夫妻协商分割财产时,魏先生认为,婚内交给妻子的5万元钱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妻子应归还给他。但妻子表示,那5万元钱已用于家庭开支,魏先生无权索回。另外,她手里没有一分钱的存款。如今,魏先生想知道,他婚前交给妻子的5万元及本人工资,究竟该如何分割?
如约定是保管可要求返还
达城律师郑传富解释称,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魏先生将婚前的存款交给妻子系其对个人所有财产的自愿处分,如果有证据表明魏先生在实施该行为时明确约定,该存款仅交于妻子保管,妻子不得处分,魏先生可要求妻子返还。否则,魏先生婚后将婚前存款交付给妻子的行为,可以视为其自愿将婚前存款供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使用。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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