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重拳出击、高压严打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特别是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联合卓资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于2018年9月26日,一举摧毁了以赵三平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并对该团伙16名主要成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查,该犯罪团伙主要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境内进行寻衅滋事、损害他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彻底摧毁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收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包括: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竟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的黑恶势力;
(十二)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竟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十三)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十四)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十五)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目前,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对赵三平涉恶团伙16人依法执行逮捕。
为深挖彻查犯罪,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此犯罪嫌疑人和该犯罪组织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敦促该犯罪组织其他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两级公安机关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随时接收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相关线索。
联系人:韩警官,联系电话:13739953596
联系人:郭警官,联系电话:15849451842
来信举报: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012300)
来访举报: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公安局二楼扫黑除恶办公室
网上举报邮箱:zzxgaj@163.com
特此通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赵三平(15262419770105095X)樊瑞明(152624197609290010)方文军(152624198408171271)肖志国(150105197409262519)孟栋宇(15262419920914091X)刘宝贵(15262419740526091X)肖志强(150105197202242510)李伟(152624198305260116)董二平(152624197302102134)张海瑞(152624198710020917)李关伟(150921199104062711)马文俊(152601198909280113)高庭(152624198204220633)朱楷(152630197208260010)
来源:平安乌兰察布
编辑:戴思惟 李仁龙(实习)
编校:魏汉中
主编:唐建权
审核:于小村
出 品:内蒙古警界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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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标题:《【扫黑除恶】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关于检举揭发赵三平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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