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晓钧
“人生总要有第一次的尝试,好的坏的都要尝试,微笑面对生活。”说这话的,不是一个励志人物,而是反面教材。
2018年11月11日下午,一女大学生张某在北京地铁管庄站西厅安检口想要携带水果刀乘地铁,被拒后与安检人员发生冲突,随后还脚踢、抽打民警,并微笑表示:“最多拘留15天”……不过,她为自己的这个愚蠢的想法付出了意想不到的代价。11月12日,该女生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犯罪被刑事拘留,而最近,张某因妨碍公务,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留下案底、不能正常毕业,今后的生活很多时候都要受到影响,大学生张某这次“尝试”的代价,实在太大了,不过,就她对待规则和法律的态度看,却是一个必然结果。
一个大学生,眼里既没有公共规则,也没有国家法律,更没有正确的“三观”,以为违法是种“尝试”,还要“微笑面对”,不知道她在得到了刑事处罚后,有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有没有开始对法律有了一点了解。
视频中女生给我印象颇深的两句话是“谁没学过法啊”,“最多拘留15天”。在她看来,自己并非不懂法律,而且已经盘算好,此种行为最多拘留15天。“拘留15天”,显然是她完全能够接受的,并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只是人生的一种尝试。法律面前,有些人在明知故犯时,恰恰就是因了这种底气:明明知道自己在违法,但由于对法律有一知半解,对违法后果能够做出一定的判断,便使得违法时没有顾虑,一副“法律奈我何”的样子,“大不了就是这样”“最坏也就是怎样怎样”,因为自己能够接受这种结果,所以违法也变得理直气壮。
这种行为的恶劣之处,并不是因对法律无知犯下错误,而是知法(当事人自己认为)却故意为恶,无视法律的尊严。这让我想起2018年曾引发人们热切关注的两个话题,高铁上的座霸和公交车上殴打司机的乘客。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本来,这两种人的偶尔出现并没有什么稀奇,不过让人唏嘘的是,事件过后效仿者层出不穷,即便是生命的代价,也未能阻止那些无视规则和法律的人。这些人的道德素质低下自不必多讲,而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恐怕就是和这名大学生一样,他们认为自己不会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即便是在网上被人唾骂的座霸,也只是受到180天的乘车限制和罚款200元罢了。
当然,座霸受到乘车限制、罚款,已经是依据法律规定做出的处罚,我们不能因为对方不惧怕这种处罚,就认为法律应当随意扩大处罚的边界,加重处罚的力度——哪怕对方有多气人,他们的言行有多挑衅。但是,很多事情都存在因果逻辑,这种因果逻辑放在座霸“孙博士”身上,就是他虽然没有得到法律的严惩,却受到了社会舆论的“私刑”,今后婚姻、就业都会受到影响;这种因果放在“昆山龙哥”身上,就是当他嚣张惯了,总有一天会遇到那个把一切豁出去的白衣男子;如今,这种因果效应放在“微笑面对一切”的女大学生身上,就是那种知法犯法、不惧法律的张狂,总有一天会让你恰恰因“无知者无畏”而吃亏。
明明知道自己在违法,但由于对法律有一知半解,对违法后果能够做出一定的判断,便使得违法时没有顾虑,一副“法律奈我何”的样子,“大不了就是这样”“最坏也就是怎样怎样”,因为自己能够接受这种结果,所以违法也变得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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