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百惠通讯员王军良)12月25日12时许,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206国道与八角大街路口时,发现路口处正行驶着一辆农用三轮车,车斗上密密麻麻坐着一车人,民警见状立即通过喊话器示意三轮车驾驶员靠边停车。经过清点发现不大的车斗内共坐了14人,当民警与驾驶员交谈时发现,驾驶员满脸通红,并散发着一股强烈的酒气,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呼气结果为47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进一步落实,民警发现驾驶员陈某为无证驾驶,车辆也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且存在擅自改型的违法行为。后经查实驾驶员陈某,河南省鹿邑县人,在辖区某工地上班,中午与工友们刚吃完饭准备回工地,明知违法还斗胆上路行驶,不料被民警查获。目前,驾驶员陈某因无证、无牌、酒后、违法载人、改型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暂扣其违法车辆,陈某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十五日行政拘留及2700元罚款的处罚。
新闻推荐
B12~B15半岛记者徐军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里的健康、食品谣言,一直是人们健康的一大“公害”。有些谣言可谓是“打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