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举
几乎每个人的朋友圈中都有几个微商,从卖面膜、卖服装,到卖食品、卖保健品,即便删除了,又会有人投入这一行,于是,一拨去了又来一拨。不过,从2019年1月1日起,随着中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一现象可望得到很大改观。
可能不少人会感到疑惑,微商是电商吗?这个法能管到微商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电商法第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简单来说,只要是通过网络经营进行活动的,都在这个法的管辖范围内。淘宝、天猫、京东,这类当然是电商,与此同时,最近几年出现的,通过微信、微博、直播平台进行交易的,也是电商。如果说前者是传统电商,后者就是新型电商,但不管新旧,都在电商法的管辖范围内。
这些形式中,微商发展得最为壮大,有数据表明,微商已经成为移动电商主要形态之一。但是,也应该看到,与蓬勃发展大相径庭的是,由于微商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缺乏制约,因此导致诸多问题。
首先,微商产品质量堪忧。微商的东西往往良莠不齐,更重要的是,一些消费者从微商那里买到假货进行索赔时,却被微商拉黑,无从投诉。其次,微商造假现象严重。更重要的是,微商往往还是网络传销的重灾区。微商利用熟人、朋友圈进行传销,隐蔽性强,欺骗性强,而且,借助现代科技的手段,微商传销具有前所未有的开放性、更大的时空跨越性,因此,蔓延速度快,涉及地域广,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
其实,对很多人来说,微商对自己的影响最大。欺骗、哄瞒亲戚朋友,赚了钱,却赔上自己的信用与形象,这本质上是把自己的信用与形象廉价地变现。很多人或许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信用与形象不值钱,然而,实际上,很多人的信用,远远比卖那几块面膜值钱。
应该看到,虽然有法律出台,但对微商的常态监管并不容易,法律的落实还需不断探索。
微商难管的本质原因是,因为它既是商业行为,又是用户的私人行为,监管很难进入私域,所以,微商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缺乏监管的抓手,由此,导致了无法建立交易的信用系统。而我们知道,当初淘宝能发展壮大,就是在中国信用荒芜之上,打造了信用机制与钱款中介机制。对微商进行常态监管,一个可能的途径是,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识别用户的行为、往来款项,并在投诉的基础上,对微商进行信用标识,从而建立起信用系统。只有“蛇打七寸”,才能监管到位,才能让消费者放心购买,移动电商才能继续沿着健康正确的路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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