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年后打老师事件又爆出新信息。学生常某所在地近150名村民联合签名“上书”,表示支持常某。村民认为常某平时为人正直,乐于助人,担保他是一个“好孩子”,而教师张某某确实有过度体罚的行为,并表示愿意出庭作证。
日前,河南栾川县常某为报20年前老师的“欺凌之仇”,在路边拦车扇老师耳光的视频传到网上,一石激起千层浪。
视频上,常某一边打一边骂:“你还记得我不,咋削的我,你还记不记得?!”一腔怒火化成一记记耳光。老师连连道歉,也并未平息常谋的愤怒。
事后,常某说,我可以对天下老师道歉,但对他,我绝不道歉。
随后,常某被警方抓获。
该事件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主要分为两派:
一派认为,学生该抓——光天化日之下,学生掌掴老师,不仅不尊师重道,还扰乱社会秩序,触犯法律,应依法处理,严惩不贷。
另一派认为,老师该打——一切的根源来自于当年老师对学生的体罚,给他的心灵留下了阴影,老师没有基本的师德,所以自食其果,就该接受惩罚。
此事到底是如常某所说“莫欺少年穷”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还是以暴制暴的违法行为?对这个法律与道德的永恒话题,长安君有三点想说:
第一,“以暴制暴”不是救赎,而是互害。
没有人希望走在路边,会遭遇突出其来的殴打。虽然我们似乎无法直接站在道德制高点上,随手指责这位学生的行为,因为我们无法得知二十年前这个老师给他造成了什么样的心理伤害。但是,无论何时、无论什么原因,光天化日在马路边对人肆意殴打都是在触碰法律底线。
人间有道义,天下有规矩。如果每一个人,在遇到“不公”的时候,都选择用自己的方式去“算账”,那么我们所处的世界,就会变成“恩怨循环”的江湖。“以暴制暴”不是救赎,而是互害。可能解了一时之气,但践踏了法律的尊严,突破法律的底线,也必然受到法律的惩罚。
私力救济的丛林法则不是法治精神,只有信仰法治,遵从法律,所有的恩怨才能被客观看待,被公正处理。
第二,“棍棒下出成绩”必须成为过去。
老师群体作为社会道德的引领者,是学生成长路上的榜样,任何时候,都不能因为冲动在孩子心中埋下永远的痛。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老师以德修身、以德立威才能让学生学知识、懂人事。
一个老师,在一个学生的记忆里,往往留下的就是人格魅力的沉积,一句教导,一句鼓励,可能就是一个学生通向理想的希望之光。在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棍棒下出成绩”必须成为过去,转变教育方式,以德服人才是正确的发展方向。
还记得那些改变我们成长轨迹的老师吗?
Ta或许给你一类知识,让你变得更加强大
Ta或许给你一种思想,让你变得更加坚定
Ta或许助你一臂之力,让你敢于突破自我
每个职业都有每个职业的道德律令。为人师者,德以配天地,行以论高下。虽然难以要求每一个师者都能达到绝佳的德行境界,但是,作为师者,在面对学生时,要有“海纳百川”的气度,“青出于蓝”的风度,更要有“润物无声”的温度。
道德作为社会文明的风向标,是孕育“真善美”的港湾,是我们心灵停靠的地方。道德是具体的,是有形的,就是因为它一直萦绕在我们周围,塑造着我们每一个人,也塑造了整个社会。
第三,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面对“学生扇老师耳光”事件,除却最基本的是非对错之辩外,更重要的是理清事件中的法与德: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没有法治的坚强保障,任何美好的道德理想都将不堪一击、千疮百孔。如果我们在遇到不公的时候,都选择用自己的方式去算账,那每一个人都需要的安全就会成为成为镜花水月。
在法治之上,道德是价值支撑,只有道德,才会让这个社会更美好。道德是人性中最亮的光,不与道德共行的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也是无法长久的。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让法治的阳光普照,让道德的清风吹拂,此类悲哀事件才能消除在萌芽,我们的社会环境才会越来越好。
本文原标题:《学生扇老师又有后续:150名村民联名担保,能否“一笑泯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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