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寒亭男子孙某曾因醉驾被依法处罚过,两年后,孙某不知悔改,再次酒驾上路,被寒亭交警查处,这已经是其第二次因酒后开车被查,而且是在同一地点。12月16日,记者从寒亭交警部门获悉,目前,因孙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寒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对其作出了罚款及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11月16日下午,寒亭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健康东街和上港路交叉口设置检查点,对酒驾、毒驾进行集中整治。当天下午1时15分许,一辆银色面包车正沿健康东街由东向西行驶,当其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寒亭交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王秀全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王秀全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有一股酒味,于是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介绍,他姓孙,是寒亭人,因为中午有事就喝了一点酒,没想到大中午交警也查酒驾。对于自己抱有侥幸心理的行为后悔不已。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寒亭交警大队三中队进行处理。经查询,孙某这是第二次因酒后开车被查。“就在两年前,孙某在同一地点曾被查处过,也是因为酒后开车,上次还是醉驾,被吊销了驾驶证。”王秀全说,2016年2月14日,孙某就曾驾驶一辆小型越野车,沿309国道由东向西行驶,在同一地点遇民警例行检查,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被依法吊销驾驶证。
12月16日,记者从寒亭交警部门获悉,12月13日,寒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对孙某作出了罚款及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酒后驾驶被查处后,多数驾驶员会引起重视,但还是有部分人存侥幸心理,觉得不会被再次查到。”王秀全对记者说,像孙某这样,每隔几年就被查一次的情况实属罕见,可能时间跨度长,其已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抛于脑后,然而面临的处罚将更为严厉。(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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