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宝华 报道)“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及时赶到劝阻,我的18万元血汗钱就转账汇给骗子了,我代表全家向你们鞠一躬,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12月17日下午,在眉县常兴镇眉站社区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大厅,张某(女,58岁)用这种方式,向公安局民警表示感谢。
原来,在12月17日,眉县常兴镇张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以其涉嫌拐卖儿童罪为由,要求将18万元存入安全账户。张某信以为真,前往银行汇款,后被民警找到,及时劝阻,挽回损失。
当日11时40分,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侯某报警称,其亲戚张某疑似接到诈骗电话,劝阻不住,现已回家取钱,前往银行为对方汇款。接到报警后,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向报警人核实了张某的身份情况及家庭住址等信息,后通过电话联系张某本人,但其电话一直处于通话状态,始终无法接通。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员当机立断,指令张某暂住地城关派出所、户籍所在地眉站派出所,分别前往住处、家中寻找张某,但均未找到。此后,民警又根据指令,前往辖区银行寻找张某。
经民警多处走访,当日14时许,在该县常兴镇眉站社区农商银行网点,找到受害人张某,其正在填写票据准备为对方汇款。民警向张某说明来意,及时劝阻,其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
经民警了解,张某当日11时10分,接到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电话,对方称有人利用其身份证办理一张手机卡,涉嫌拐卖儿童案,以张某为犯罪提供条件为由,要求向指定安全账户汇款18万元,待案件侦查完毕,全部退还。张某起初不相信,但“警方”对她的身份信息、年龄、家庭住址等情况全部掌握,加之张某在北京务工期间,身份证确实丢遗失过,所以对其涉案深信不疑。接听电话期间,对方要求,案件正在侦查,此事需保密,不能向任何人提及,张某便一直保持通话状态,离开朋友侯某家,回家筹集现金,前往银行汇款,直到民警前往寻找,她才恍然大悟。
民警提醒:在接到公安机关,称当事人涉嫌犯罪等此类电话,一定要保持警惕,公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要求将资金汇到指定账户,或者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的都是骗局,必要时可到就近公安局询问核实,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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