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英(化名)诉被告王某胜(系王小英养父)确认收养关系无效案件,山西沁水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3日下午在山西潞城监狱开庭,并当庭宣判原告王小英同被告王某胜的收养关系无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侯士朝及助理张顺吉律师同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当日庭审。
19岁的 王小英(化名)约3个月大时被山西沁水县王某胜收养。2017年底,其“养父”王某胜将她非法拘禁在家长达4个月,并性侵其十余次,说“又不是亲生的”。小英称自己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还曾遭到大4岁的养兄数次性侵,养父知道后说没关系,“让你跟你哥哥过,跟你发生关系就发生关系”。小英“养父”王某胜及“养兄”王某东被追究刑事责任,养父被以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两罪并处六年半,现在山西潞城监狱服刑。2018年12月13日沁水县人民法院当庭确认被告王某胜收养原告王小英不符合《收养法》规定,并当庭宣判收养关系无效,小英及被告王某胜均表示不上诉。至此,随着法官庄严的宣判声,王小英终于从苦海中真正解脱。小英庭后表示,会在2019年春节前同男友举办婚礼,届时将邀请“1+1”中国志愿者律师侯士朝及其助理张顺吉律师参加。
侯士朝律师同受援人在潞城监狱外等待开庭 山西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微信公众号 图
(原标题为《 被养父、养兄性侵女孩终解难脱 沁水县人民法院确认收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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