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11月26日消息,崔某起诉北京市通州区政府土地行政复议一案26日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四中院副院长程琥担任审判长。通州区区长赵磊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中国庭审公开网对该案进行了直播。
原告诉称,自己在通州区永顺镇的宅院于2017年被拆迁,村委会及永顺镇政府均在《老宅基地认定申请表》《宅基地使用状况核定表》中盖章确认其为宅基地使用人。而后,案外人崔某山自己也有出资翻建,曾多次起诉至法院。永顺镇政府于2018年6月作出《决定书》,撤销了之前的盖章确认行为。原告崔某向通州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通州区政府以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为由作出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原告崔某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被告通州区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被告通州区政府辩称,争议宅院的《老宅基地认定申请表》《宅基地使用状况核定表》上盖章认定系六方小组认定行为,属于中间环节,不对外发生效力,因此不属于法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审判长的指导下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及法庭辩论。
本案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赵磊表示,通过出庭应诉感受到,在履职过程中说话表态和做事做决定都要依法依规。希望通过本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促进通州区各委办局等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通州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律系学生、中央及市属媒体等80余人旁听庭审。
(原标题《北京通州区政府因土地确权被起诉 区长出庭应诉》)
新闻推荐
□本报评论员熊苗当孩子半夜咳嗽发烧,坐起抱着他睡觉的时候,心里突然冒出来一个念头:要是所有的孩子以后都再也不会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