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浪微博上关于“艾滋病渣男炫耀又感染一名大二女生”的话题引起热议。网帖显示,标题中的“渣男”是一网名为“动物无常”的艾滋病患者,而此事之所以被曝光是因为其在社交平台上炫耀称:“成功传染艾滋给一名大二女孩,这次不中就天理难容了。”“动物无常”的行为在社交平台上引起公愤,更有网友称“这根本就是在犯罪”。
是不是犯罪?肯定是在犯罪。但犯了什么罪,争议颇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可问题是许多时候,没有卖淫、也不是嫖娼;如果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如果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如果说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于是问题就来了,到底要安个什么罪名,到底是属于轻伤还是重伤,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
法律的问题相对来说好解决。对于这件事,我们需要考虑的是,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重要的是要找到点燃一个人疯狂之举的那根“导火索”,做到防患于未然。社会的歧视,让许多高危性行为者不愿接受病毒检测,增加了艾滋病病毒传播的风险。长期缺乏治疗和孤独,折磨着艾滋病毒感染者的身心。在生命质量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他们中有的人迫于生计从事着可能传播艾滋病病毒的职业,极个别人甚至产生仇视社会的心理,不惜报复社会。
在发达国家,艾滋病已成为一种“可控疾病”,患者死亡率、母婴传染率都明显降低,大多数患者已能在药物的帮助下长期带病生活。取下有色眼镜,彻底消除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让他们获得走进医院的勇气和条件,这是对他们的保护,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保护。只有让艾滋病患者获得正常人应有的权益,不被歧视,才能让他们消除“恐艾”,正视生活,更好地爱护这个社会,不再憎恨别人,不再破罐子破摔,做出伤害社会伤害别人的极端的事情来。
小马飞刀最后想说的是,任何人都不想跟危险染上关系,但是应当看到生活的危险时刻都在我们身边。只有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抵制不良行为的沾染,洁身自好,才能远离危机。小马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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