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陈曦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应努力成为孩子的榜样,起到表率作用;但遗憾的是,有的家长自己就是重度“网瘾”患者,几乎手机、平板不离手,又有何“颜面”要求孩子远离网络诱惑呢?
近日,杭州建新小学给全校880名孩子每人发了一份《家庭电子产品使用协议书》,邀请家长和孩子共同签订,一起遵守,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据悉,这份《协议书》的条款包括“每周日19:00至周五17:00,未经家长许可,不得接触任何电子产品(包括电视)”“孩子在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时,家长如无特殊情况应在边上陪同”“在孩子做作业期间,家长不得在同一空间播放电视或玩手机干扰孩子”等,引发舆论热议。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电子产品的推陈出新,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人若能善假于物,使得物尽其用,当然算得上一桩美事;可若痴迷于物,沉溺于乐,恐怕就会“业荒于嬉”了。对于小学生而言,心智尚未发育成熟,自控力较差,且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左右,一旦陷入到“不打游戏不舒服”“别人玩我也要玩”的怪圈中,再想把他们从色彩斑斓的游戏或娱乐陷阱里拉出来,那就算是费上九牛二虎之力,也未必能成效显著。
完全禁止孩子接触电子产品,既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现实的;然而,放任他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于玩乐上,害处何其多?须知,处在生长发育期的孩子,频繁或不当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产品,很可能会带来健康隐患;而一旦出现不可逆转的视力和颈椎问题,或许终生都要为之买单。孩子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对游戏上瘾的同时,自然不会花更多的心思在学业上,成绩下降被家长和老师批评,又会导致进一步的厌学情绪飙升,继而再去虚拟世界里找安慰,到游戏中证明自己……有的孩子因此而患上了抑郁症,甚至不得不退学住院治疗,令人痛心不已。
事实上,不少中小学都明文规定,禁止学生带电子产品入校,但是学生在家是否会过度使用电子产品,有些校方并不在意,总觉得那是家庭教育的范畴。杭州建新小学推出《家庭电子产品使用协议书》,建议父母和孩子共同签订并遵守约定,倒是一次非常值得点赞的尝试。一直以来,不少家长对孩子玩手机、平板等都表现出一种相对宽容的姿态,并没有真正意识到电子产品是把“双刃剑”,而是出于某种溺爱的心理,孩子一哭一闹一不高兴,家长就心软了,让孩子一次玩个痛快。当然,还有一些家长视电子产品为“洪水猛兽”,孩子一动玩的心思,就被严厉呵斥一番,殊不知,这会激起他们的逆反心理,偷着玩、背地里玩,寻找刺激感。而建新小学推出的这份协议书,可以说对孩子和家长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相信如果能被接受、践行,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应努力成为孩子的榜样,起到表率作用;但遗憾的是,有的家长自己就是重度“网瘾”患者,几乎手机、平板不离手,又有何“颜面”要求孩子远离网络诱惑呢?在笔者看来,家长在孩子面前,不妨控制住想要时刻点亮屏幕的冲动,除了需要及时处理的电话、短信外,不要花太多的时间在电子产品上,多陪陪孩子,多沟通交流,做些户外运动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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