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11月19日电大学生所借的一笔4000元“校园贷”借款,在短短两个月内,经层层盘剥和多次“转贷”后,竟变成高达5万元负债……武汉警方19日通报武汉市首例以敲诈勒索罪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校园贷”案件。
据通报,去年底,武汉警方连续接到数起关于“校园贷”的报案。大学生小杨报案称,在“梦想分期”借贷公司借款4000元后,两个月内借款就变成了5万元债务。经警方调查,2017年7月,以龚某和何某为首的团伙在未取得任何借贷资质的情况下注册公司,面向非武汉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开展非法“校园贷”。
警方查明,团伙先是让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再通过哄骗、恐吓等方式让借款大学生缴纳手续费、逾期费。当贷款大学生表示无力还款的时候,团伙就向其介绍其他“校园贷”公司并迫使大学生“转贷”还款,并收取“转贷介绍费”。
日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龚某、何某等5人被分别判处11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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