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陈彦杰)10月13日8时许,历下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宝马车内物品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刻赶往现场,经查发现被盗车玻璃完好无损,车后备箱内的2瓶五粮液和4盒海参被洗劫一空,涉案价值1万余元。
历下警方经过3天的调查和追踪,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刘某。10月17日14时,民警将其抓获,刘某对盗窃车内物品一事供认不讳。
民警审查得知,今年37岁的刘某家住天桥区汽车厂东路,单位在花园路东首附近。自2016年至今,他利用骑自行车上班之机,早上5时到6时沿途随机拉车门,发现忘记锁车门的汽车,便盗窃车内物品,先后作案50余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民警在刘某家搜查时,发现他盗窃的物品中,各种香烟、名酒、茶叶、手表、现金、工具等都有;被盗物品都存放在刘某家中的储藏室内,被民警全部起获。
刘某交代,一开始他无意中发现有人不锁车,从车内拿点不起眼的东西,本意是通过盗取很少量物品给车主警告。后来刘某就慢慢成瘾、养成了盗窃的习惯。由于刘某也知道此举不对,所以偷来的东西他不敢卖,都存在家里。
历下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吕祥升介绍,刘某的主要作案线路为长途汽车站-东工商河路-北园大街-联四路-国贸花园-历山路或者北关北路或者历黄路或者三孔桥-经一路花园路或者明湖天地-洪家楼,请沿线车内丢失过物品及钱财的车主及时和历下刑警二中队联系。
历下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平时一定要记得停车落锁,下车后养成再拉一下车门的习惯,检查一下车是否锁好。另外,不要将贵重物品放至车后座或者后备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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