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
对于景区门票,不仅有因时而异的淡、旺季两种价格,还有同一季节的“一票两价”甚至“一票多价”情形。比如,本地人和外地人的票价不同,中国人买票而外国人免单等。同为游客、在同一季节游览同一景区,缘何要把人分为三六九等?这不是价格歧视又是什么?
也许,景区推出“因人而异”的票价也能摆出几条所谓的理由,但这些“道理”却往往似是而非。不错,当地人的确为景区的建设与维护做了贡献,甚至有可能是“牺牲”,比如房屋拆迁、修路占地等。但同时,景区发展、游客消费等也给当地人带来了直接或间接的收益,这点又怎能忽视呢?
严格说来,旅游景区多为大自然恩赐给人类的美丽景观,理论意义上,当属国家和全体人民所有,而并非某地的私有财产。景区门票的价值,在于对建设成本的收回和对景区维护费用的筹措。因此,以低价格“优惠”本地人的不当,显而易见。
更何况,票价“因人而异”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原国家计委在《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中规定:游览参观点不得区别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另外,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所以,对票价因人有别,须予以叫停。
当下的旅游,早已不是简单地“观景赏花”,更有休闲放松、赏心悦目的“减压”之效。遭遇价格歧视,导致游客“被气了一路”,显然有违旅游初衷。而莫名“挨宰”的游客,下次还会再来这个景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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