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6日凌晨,通州某小区的张老太突然从床上摔下,女儿彭某萍一人无法将老人扶回床上,于是向邻居求助。当时邻居家中只有刘某芳、曹某芝两位老人及怀孕五个月的儿媳。随后刘某芳、曹某芝两位老人帮助张老太后返回家中。没想到刚一进门,61岁的曹某芝就感觉胸口不适,倒在了卫生间,当场死于心源性猝死。刘家认为邻居彭某萍对曹某芝的死负有责任。于是将彭某萍及其母亲张老太告上法庭,索赔99万余元。
@李义翱:这件事告诉我们寻求帮助的时候,一定要找身体强壮,且有能力提供帮助的人。
@白豆儿:台湾就有一个残疾学生,同学为了帮助他背他下楼,结果不慎摔倒死亡,他家把帮助他的学生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偿,法官说,你这样做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人敢帮助别人了,舆论也纷纷谴责,后来他家里撤诉了。
@戚惠法:邻里互相帮忙很正常,出了事谁都想不到的。索赔这么多不应该支持。
@围着哥转吧:61岁的老人搭把手就猝死,明显是自身身体状况不好,邻居进行人道主义赔偿可以,但不能说帮忙是猝死主因,难道一根稻草就能压死骆驼吗?量变与质变一样吗?
@晓来雨过2013:得病死的,且年老,干嘛这样赔啊,当然邻居必须负责一部分安葬费及精神抚慰。
@不否:事实一再告诉我们,你选择不帮忙,最多是个冷漠,你帮忙则可能沾染一切意想不到的后果,所以要谨慎做好人……有人以为我没看懂,看来我应该再加一句:请人帮忙也要慎重。
@娇娥C: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是物尽其用、捞一笔钱,还是真的孝真的爱。如果是爱是孝,那就会明白,老人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好事,这样离去是美好的事,毕竟人人都会死,死得有点意义挺好的吧?若事情可以这样起诉,那一个人的死,往源头追,应该起诉上帝,因为上帝说了,人人皆有一死!
@东方白夜:本是邻里情深,奈何现实很残酷,医学上猝死往往是突发性,自身疾病原因。
@范昕gg:邻居求助是出于本能反应,无法预见后果,救援者死亡不排除有疾病在身触发并加重病情导致死亡,救援最多是个诱因。被告承担损失10%以下较为合理。
(扈宏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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