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三名医生被病患家属殴打,其中赫英东医生被打最为严重,眼眶骨及下颌骨骨折。据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通报称,打人者为产妇丈夫郑某宇及其女儿郑某蕊,目前郑某宇被刑拘,作为高校大一学生的郑某蕊被取保候审。(10月14日《新京报》)。
据调查,患者为高龄产妇,已超过预产期,因不符合剖宫产指征,医生拒绝了家属剖腹产的要求,患者家属随即动手打人。这起伤医案“与众不同”的是,参与殴打的竟有一名女大学生,从视频上看,这名女生在攻击医生时,其主动性、强悍性并不亚于其父亲。我们不禁要问:一个女大学生,何来的胆量和底气在公开场合大打出手?窃以为有三个原因。
首先,其缺乏基本的医疗常识。应当知道,医生为患者制定治疗方案时,总是本着“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从医学医术专业的角度来综合考量,尽量采取科学、稳妥、有效的手段和方法。上述事件中,医生发现这名高龄产妇不具备剖腹产的基本条件,拒绝了家属的要求,是遵循医学规律、对患者生命负责任的表现,而包括这名女大学生在内的家属不理解、不配合医生,误解医生的意图,说明其缺乏基本的医疗常识。
其次,其缺乏起码的法律常识。医院是特殊的社会公共场所,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是确保千家万户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要条件,谁破坏了这个秩序,谁就必将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在医院动辄大吵大闹,大打出手,直接扰乱了医疗工作秩序,直接伤害了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对其他就医患者也是一种粗暴干扰,影响极坏。这名女大学生盲目跟着父亲“并肩作战”,是不懂事理、不明法理的表现。
再者,其缺乏必要的个人修养。一旦自己的愿望得不到满足,便迁怒于他人,这是典型的个人主义。极端的心态必然导致极端的行为,极端的行为必然产生不良的后果。作为当代的一名女大学生,不应该与“无知、无理、蛮横”等联系在一起,否则,就有家风不正、修养不良的嫌疑。
还是那句老俗话:冲动是魔鬼。我们应当从上述事件中吸取教训,悟透“修身立德”的内涵,争当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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