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检察院官微报道处理一起未成年人强奸案时附上的被告方向检察院赠送锦旗的图片。
10月9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赵某强奸一案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早前媒体曾报道,赵某强奸了一名17岁少女,鲁山县检察院促成双方父母“冰释前嫌”签订和解协议书。赵某取保候审返校上学,事件引发网友争议。
消息称,审查起诉期间,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官微9月19日对该案进行了错误报道,多处表述错误、用语明显不当,造成十分不良的社会影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已责成鲁山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整改,吸取教训。
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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