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恒大健康产业集团发布公告,主要内容是贾跃亭半年耗尽恒大已支付8亿美元,又向恒大提出再提前支付7亿美元,未达目的后提出仲裁,要求剥夺恒大融资同意权以及解除所有合作协议,恒大在公告中回应已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责任,恒大将坚决捍卫在相关协议下持续享有的权利,针对此恒大已聘请律师团队维权。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恒大指责贾跃亭操控董事会来“对恒大提出仲裁”一事,贾跃亭并未做出正面回应,却回应没有操控董事会来“达成补充协议”。在很多法律人士看来,此回应大有打擦边球、混淆视听的嫌疑。
公告内容如下:
本公告由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发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6月25日,内容有关本公司收购时颖有限公司(「时颖」),其持有在FaradayFuture的投资之主要交易公告(「该公告」)。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之词汇具有该公告所界定者之相同涵义。
时颖于2017年11月30日与FaradayFuture原股东(FFTopHoldingLtd。([原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贾跃亭)订立合拼与认购协议,时颖在三年内投资20亿美元,占合资公司SmartKingLtd。(FSmartKing」)45%股份,按照协议约定在2018年底前支付8亿美元、2019年支付6亿美元、2020年支付6亿美元。时颖在2018年5月25日已提前支付完毕2018年底前应付的8亿美元。
2018年7月,原股东提出时颖的8亿美元已基本用完,要求时颖再提前支付7亿美元。时颖为了最大限度支持SmartKing的发展,与SmartKing及原股东签订了补充协议,同意在满足支付条件的前提下,提前支付7亿美元。
原股东利用其在SmartKing多数董事席位的权利操控SmartKing,在没达到合约付款条件下,就要求时颖付款,并以此为藉口于2018年10月3日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要求:1)剥夺时颖作为股东享有的有关融资的同意权;2)解除所有协议,剥夺时颖在相关协议下的权利。
本公司认为时颖已经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责任。SmartKing提出仲裁严重伤害了时颖及其股东的权益。时颖已聘请国际律师团队,将探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捍卫时颖在相关协议下持续享有的权利,以保障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将随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恒大健康产业公司股份已于2018年10月4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短暂停牌,以待刊发本公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18年10月8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于联交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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