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面积”不计入产权。在买房的过程中,开发商通常会以入户花园、阳台、露台、地下室、阁楼、挑高设计加隔层、大飘窗等等形式做出大小不同的“赠送面积”,让购房者认为自己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要提醒大家的是,大多数“赠送面积”是不具有合法产权的。也就是说,购房者以后要出售房屋、拆迁、继承或者抵押时,计算的面积是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来算的,而房产证上的面积并不包括“赠送面积”。
“赠送面积”实用性差。一些开发商赠送的面积设计不合理,实用性差,影响采光、通风及安全性等,例如储藏间太小无法使用、赠送厕所漏水、赠送的卧室无法使用等等。
“赠送业主共有面积”可能被拆除。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阳台、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户外私享花园等。根据《物权法》规定,该部分空间本来就属于业主共有,而非开发商所有。因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即便是开发商赠送的,在其他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可能被要求拆除。
记者 陈春刚 殷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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