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要求,近期,区交警大队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在辖区扎实开展针对乱停乱放、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加强组织领导
科学安排部署
7月20日,区交警大队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详细部署整治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责任,区交警大队按照综合协调组、集中整治组和宣传引导组进行责任分工,定岗定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区交警大队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一中队,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和信息收集上报。同时细化工作责任,大队按照综合协调组、集中整治组和宣传引导组进行责任分工,定岗定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调整勤务模式
强化路面管控
区交警大队科学调配警力,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分点、分片、分段上路执勤,加强对318国道、206省道、安居大道、琼江中路等重点路线的路面管控;把移动警务终端、酒精检测仪等高科技装备全部应用到路面管理中,加大对饮酒驾驶、乱停乱放、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时,区交警大队还进行合理分工,尽量精简机关警力,把警力更多地向基层实战部门倾斜,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做到警力资源与工作量的大体平衡。
注重法治教育
推进执法规范
通过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活动,把加强对民、辅警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把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作为执法执勤的基本原则;完善执法环节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规范及流程,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每项执法活动都有据可依,每个执法环节都有标可行。
建立路面执法执勤工作制度,全体民、辅警在路面执法执勤过程中要用语规范、指挥手势规范、执法装备规范,敬礼在先,“请”字当头。
改进宣传方式
营造浓厚氛围
依托窗口服务部门,强化面对面宣传。区交警大队利用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窗口来办事的群众多、宣传效果佳的特点,把窗口服务部门作为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和驾驶人面对面宣传交流。
区交警大队还积极深入各乡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中队利用“赶场日”深入辖区沿线村庄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乘坐电动三轮车、驾驶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等安全出行常识;深入各学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组织学生参观交通安全宣传展板、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大家共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局面,从而达到教育一人带动一家的目的;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双微”平台等媒介,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布交通安全温馨提示,实现“点对点”的警示教育,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
(全媒体记者余坤洋)
新闻推荐
8月13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全市出租车客流集散地秩序整治突击行动动员会暨投诉情况第六次通报会。本文图均为吉林...